对比分析不同的汽车内饰雾化试验方法
通过对汽车内装饰材料进行雾化试验,实现对这些材料中可挥发性物质的控制,来有效地降低车内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汽车及汽车内饰材料生产企业控制产品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
目前汽车内饰材料的成雾试验标准国际国内有许多种,这些标准共涉及到了三种试验方法:即光泽度法、重量法、雾度法,各种标准及所涉及试验方法情况见下表:
起雾装置:
如图所示为雾化试验起雾装置结构示意图,试样放在起雾玻璃杯的底部,并用压样环压好,起雾杯放在恒温油浴中,其上口平面为耐油耐高温的氟橡胶密封圈,密封圈的上面即为成雾载体(即图中标注G的位置),其上依次为滤纸、冷却板。试样在高温下,其材料中的挥发性物质加速挥发出来,凝结在密封圈上面被冷却板冷却的成雾载体上。
整个试验装置除图中G部分外,三种试验方法都是相同的。对于光泽度法和雾度法,G部分为一个成雾玻璃板,通过测量玻璃板成雾前后的光泽度值或雾度值即可得到这两种方法的测试结果。对于重量法来说,G部分为一张铝箔片,铝箔片的上平面为一个厚3毫米、面积稍大于铝箔片的圆玻璃板,称量铝箔冷凝前后的重量即可得出重量法的测试结果。
环境要求:
雾化试验的成雾过程对外界环境要求不高,只要高温恒温浴和冷却板能在要求温度下工作即可,环境对其基本无影响。但成雾以后的载体——铝箔片、玻璃板对环境要求极为苛刻,环境的微小变化都会对其产生很大影响。
几乎所有标准都要求把成雾后的玻璃板放在温度23℃±2℃,湿度50%±5%RH的环境中进行调节,并要求无风,无阳光。成雾载体上不可避免地会冷凝一些水分,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对水分的蒸发是至关重要的,实际上一般实验室很难对湿度进行有效地调控。由于环境控制的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后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DIN 75201、ISO 6452、 QB/T 2728三种标准规定,重量法测试中铝箔片成雾后放在干燥器中进行调节,这样只要控制好干燥器所在环境的温度即可,湿度、气体流动就不用考虑了,铝箔成雾后的调节环境相对容易控制。
试验结果校验:
由于雾化实验的环节比较多,操作过程繁琐,又易受环境的影响,所以为了判断后得到的实验结果正确与否,DIN 75201、ISO 6452、 QB/T 2728三种标准都给出了同样的校验方法。
光泽度法为在起雾杯中倒入10±0.1g的邻苯二甲酸二异葵酯(DIDP),在恒温浴温度为100℃,冷却板温度为21℃的试验条件下,后测试的结果应在77±3%范围内,否则视为试验不成功,应找出失误原因,重做试验。
重量法为在起雾杯中倒入10±0.1g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在恒温浴温度为100℃,冷却板温度为21℃的试验条件下,后测试的结果应在4.9±0.25mg范围内,否则视为试验不成功,应找出失误原因,重做试验。
雾度法目前还未发现哪个标准中给出了校验方法。
三种试验方法的比较:
光泽度法和雾度法两种测试方法比较接近,都是检测玻璃板的光学性能,这两种试验方法的被采用,是试验者更看重汽车内装饰材料中的挥发物对挡风玻璃视线的影响;重量法试验的被采用,则是试验者更关心挥发物中的有害成分对人体健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