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千实:GB 25533-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_食品添加剂果胶检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柚子、柠檬、柑橘、苹果等水果的果皮或果渣以及其他适当的可食用的植物为原料,经提取、精制而得的食品添加剂果胶。商品化的果胶产品可含有用于标准化目的的糖类和用于控制pH值的缓冲盐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 要求 | 检验方法 |
色泽 | 白色、淡黄色、浅灰色或浅棕色 | 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和外观。 |
组织状态 | 粉末 |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 指标 | 检验方法 |
干燥减量,w/%≤ | 12 | GB 5009.3直接干燥法 |
二氧化硫/≤ | 50 | GB/T 5009.34 |
酸不溶灰分,w/%≤ | 1 | 附录A中A.3 |
总半乳糖醛酸,w/%≥ | 65 | 附录A中A.4 |
酞胺化度(仅限酞胺化果胶),w/%≤ | 25 | 附录A中A.4 |
铅(Pb)/≤ | 5 | GB 5009.12 |
(甲醇+乙醇+异丙醇)b,W,w/%≤ | 1.0 | 附录B |
a干燥温度和时间分别为105℃和2h。 b仅限于非乙醇加工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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